昨天,市人居环境委发布我市今年第二季度环境状况公报。记者获悉,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合计89天,占总监测有效天数的100%。我市PM2.5平均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5微克/立方米,大沙河和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显着加重。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89天
公报显示,二季度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保持良好水平。全市环境空气质量AQI范围在25~97之间,环境空气质量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68天,Ⅱ级(良)的天数为2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合计89天,占总监测有效天数的100%,比上年同期上升1.1个百分点。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上升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同期下降5微克/立方米。
环保部公布了今年上半年全国空气质量排行,深圳排名第八,比去年上半年下降了三位。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部公布的空气质量排名主要是根据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6项污染物的综合指数的排名,其中任何一项污染物浓度较高都会影响到综合指数的结果。我市的二氧化氮排在25名以后,因此影响了我市空气质量的综合排名。
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全部达标
公报显示,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与上年同期持平。深圳水库、梅林水库、清林径水库、松子坑水库、径心水库和三洲田水库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为优。西丽水库、铁岗水库、石岩水库、罗田水库和赤坳水库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良好。
据介绍,与上年同期相比,梅林、松子坑水库水质由Ⅰ类变为Ⅱ类,赤坳水库水质由Ⅱ类变成Ⅲ类,主要是因为水库水质的总磷指标受二季度降雨频发影响,数值有所上升。
施工导致大沙河污染程度加重
公报显示,盐田河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Ⅳ类标准,沙湾河和王母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其它主要河流中下游水质劣于地表水Ⅴ类标准,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总磷。
与上年同期相比,沙湾河水质有所改善,盐田河和王母河水质有所下降。大沙河和西乡河水质污染程度显着加重,坪山河和福田河水质污染程度明显加重,深圳河、茅洲河和皇岗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加重。龙岗河、新洲河、观澜河、布吉河水质污染程度有不同程度减轻。与上年同期相比,东部海域水质保持优良水平,西部海域水质整体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市人居环境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大沙河、茅洲河水质有所下降主要是受河道综合整治施工影响,茅洲河流域非法养殖反弹也对水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