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对我们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作为全市唯一一家从事污水处理的企业,我们的出水标准要升级,设备工艺要改造,中水回收利用率要提高。多亏国税部门主动上门服务,我们才及时了解国家对从事污水处理企业的税收抵扣相关优惠政策。”近日,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厂长熊锦宏感叹道——这是萍乡市国税局助推海绵城市建设的一个例子。今年3月,萍乡市成功入选全国16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后,萍乡市国税局迅速行动,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提供优质高效税收服务,优化税收发展环境,助推该市海绵城市建设向纵深发展。
为响应海绵城市建设和落实国家“水十条”精神,萍乡市国税局组成调研组,认真梳理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的税收政策,在鼓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饮水工程建设、促进水电行业发展、促进涉水企业技术改造、促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政策措施。该局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优惠政策及操作规定。8月7日,又派员深入走访企业,收集税收优惠措施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为建设好我市的河湖水系,确保纳税人用足用好税收政策,该局积极开展涉水企业税收负担调查,全面掌握企业的数量分布、平均税负、盈利能力等情况;选取饮水工程、水电供应、资源综合利用等行业开展税收优惠政策上门辅导和政策宣讲。同时,还建立事后监督制度,定期对全市涉水、管道运输企业等有关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随着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有效实施,像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一样的企业税收减负效应充分显现,今年1至7月共减免退增值税、企业所得税531.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企业减免增值税322.06万元,小水电站简易征收减免增值税84.92万元,自来水生产企业简易征收减免增值税120.27万元,16户小型微利水利企业减免所得税3.8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