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上一则消息在网络上流传,称商丘市第四水厂水源遭到污染,导致居民用水后出现腹泻、恶心等症状。“求真”栏目记者搜索发现传闻的标题为《商丘第四水厂水库被污染》,内容显示:“上游崔楼北面的鱼塘废水直接排向商丘第四水厂水库,商丘市民们喝的就是第四水厂的水啊,伤心!长期以往这人的身体还不喝垮掉啊”,并称“周围的鱼塘不止一个,但至今无人制止,多好的环境被糟蹋了,呼吁有关部门进行治理”。网络上有网民称:“从水管里流出来的水是黄色的。”
8月20日,针对此传闻,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商丘”发声明称,经求证,第四水厂水质符合标准。
商丘市水务公司水质化验检测中心主任蒋霞在接受《商丘日报》采访时称,第四水厂对水质的检验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所要求的检测项目、检测频率进行。
记者网上搜索发现,早在今年五月份网络上也出现过类似谣言,其内容也同样是质疑鱼塘废水排向商丘第四水厂水库导致居民用水污染,当时第四水厂经理史远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作出解释 “养鱼的废水排进饮水河道,对原水有一定影响,但影响不大,不影响水厂的出厂水质,只会加重水厂的制水成本和工作量。”并表示,市民饮用的水本身就是地表水,地表水在流动过程中也会有杂质等沉淀,对此他们都有针对性的工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