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2015年10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对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目标、建设模式、支持措施、概念范围进行了系统性说明。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海绵城市建设规模锁定,万亿级市场超预期。此次国务院发文明确了两个海绵城市建设预期,1)建设面积覆盖全国,2020年全国20%城市建成区达到雨水径流控制要求,2030年80%以上城市建成区达到要求,5年覆盖范围超过一万平方公里,按照每平方公里投资1~1.5亿测算,带动万亿级投资规模。2)统筹推进新老城区建设,开拓旧城改造大市场。海绵城市建设将突破单纯的雨水利用消纳,成为解决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河道流域治理、老旧小区有机更新、黑臭水体治理、热岛效应治理的整体水环境治理突破口。海绵城市已成为拉动基础投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健康化发展的国家级政策方向。
明确盈利模式,政策层面肯定总承包方式统筹发展。文件明确提出创新建设运营机制,区别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提出多种经营形式,厘清社会资本参与回报方式,为建立以PPP模式为核心的社会资本参与模式扫清后顾之忧。政策强调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建设,发挥整体效应。
确定金融支持手段,多途径融资支持保障建设持续性。此次文件强调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励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加大对海绵城市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并创新各种金融手段予以支撑。从金融、政府、企业多维角度构建海绵城市金融支持体系,保证巧妇有米可炊。
投资建议: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指导意见明晰了海绵城市的建设目标、盈利模式等关键信息,海绵城市主题下,我们延续之前的判断,推荐ST华赛、聚光科技、巴安水务。我们认为具备综合业务能力和相关建设经验的企业将成为总包模式的主要获益标的,推荐具备海绵城市建设一站式服务能力的ST华赛和聚光科技;海绵城市将以PPP模式为主要建设承载模式,具备PPP模式经验的大型水务企业将直接受益,推荐稀缺PPP模式的巴安水务,看好公司通过异地复制PPP模式快速拓展业务潜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