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业厅联合转发四部委制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到2017年底,石家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其他10个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底,设区市和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省会建成区黑臭水体2017年底基本消除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农业厅联合转发四部委制发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
按照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到2015年底,设区市和县级市要完成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到2017年底,石家庄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基本消除;到2020年底,其他10个设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底,设区市和县级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要将黑臭水体整治列入近期工作重点,主动协调环保、水利、农业等有关部门落实好国家有关要求。
由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按照黑臭水体的定义和识别方式,对本地建成区内水体进行逐一排查、判断。
黑臭水体整治将建平台接受举报
按照要求,所有城市于10月20日前完成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统计所属流域、所属水系、城市水体名称、河段长度、湖泊面积、汇入水体、起始点经纬度、导致黑臭的主要污染指标、水体黑臭原因、预计消除黑臭的年度等信息。
各市要结合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编制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黑臭水体名称、地址、工作责任人、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并抓紧组织落实。
各设区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要于今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自明年起,所有城市排水主管部门每季度末向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报送本季度黑臭水体整治情况。
据悉,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建立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接受公众举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