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来自贵阳市生态文明委的消息,到2017年,贵阳城市建成区(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贵阳市今年2月签订的《贵州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严守环境质量底线,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原则,到2017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16.7%以内;到2020年,辖区内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3.8%。
另外,贵阳市未来几年将着力推进乌江清水河、息烽河等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治理乌江流域开磷集团34号泉眼污染,推动乌江总磷浓度明显降低;继续实施《贵州省红枫——百花湖生态环境试点总体实施方案》,制定并实施《花溪水库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加大造纸、印染、氮肥、磷化工等重点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力度,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污泥的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处置;着力推进小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以废石堆场(排土场)、尾矿库、选矿厂、冶炼厂等为重点,强化矿山开采及加工区环境风险管理。
据悉,省环境保护厅将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初对上年度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