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市环保局召开宿迁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会议。各县区环保局(分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环保职能机构分管局长、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两湖办等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环保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文件精神,对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库建设工作做了重点安排,潘恒之副局长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充分认识项目储备库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建设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是确保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得以实施的重要支撑,是事关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突出问题解决的重要举措,是“十三五”规划落实的重要保障,是解决环境投入欠账,补短板、利民生的重要途径。
二是把握项目库建设的原则。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要分类排序,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新,形成“建成一批、淘汰一批、充实一批”的良性循环机制。
三是做到精准筛选项目。从项目急需性、受益面大、环境效益显着等方面着眼,排查筛选重点工程项目;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方面着眼,认真核查,做到信息准确,内容全面。
四是对项目库实行常态化管理
建立工作网络,明确专人负责,从项目储备到前期工作、项目建设、竣工投产、运营维护等实行全过程常态化监管,定期调度项目实施进度,规范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