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给济南的37条黑臭水体整治确定了完成时限。到2017年底前,济南主城区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及长清城区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目前,城市黑臭水体清单及治理任务分工已经制定并公布,37条黑臭水体中重度黑臭的就有27条,其中包括小清河(无影山路桥东南侧)、陡沟河(市中界至腊山分洪道)、大涧沟(二环南路至刘长山延长线)、九曲沟(104国道至七贤庄内段)、东工商河(标山桥北处)等市民长期反映却一直没能完全治理的河段。
这次治理将科学识别黑臭水体及其形成机理与变化特征,结合周边环境特征、水文条件、水体状况与管网分布,合理规划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实施计划,综合运用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措施,标本兼治,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各区政府、市投资平台负责根据黑臭水体整治计划,推进实施整治工程,确保2017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济南市市政公用局会同市环保局等部门建立督查机制,对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治理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对于效果的评估,市市政公用局委派第三方机构对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对黑臭水体整治效果组织公众调查,并依据公众调查情况和水质监测部门出具的监测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
治理完成后,为了长效保持,济南将把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纳入监督性监测范围,由环保部门根据不同水体特征,确定监测点和监测频率,定期向社会公布城市水体水质监测结果,接受公众监督。
此外,还将建立环保、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城市园林等多部门协同的联动机制,强化水环境质量监管,形成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河道排污巡查、执法工作机制,及时查处河道内违法违章建设和违法排污等行为,杜绝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和私设排污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