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巢湖市政府与当地12个乡镇、5个街道、13个市直单位和居巢经开区签订了《巢湖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各地各部门所负责的水质目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和饮用水源地水质等分别提出具体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并有所改善。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目标分为2016年目标和2020年目标。2016年水质目标为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炀河、夏阁河、双桥河和城市一、二水厂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下朱河控制在Ⅴ类。各水质断面综合污染评估指标(SPI)除双桥河考核断面控制在100,其余考核断面控制在100以下;2020年水质目标为,除下朱河水质指标达到Ⅳ类外,柘皋河、兆河、裕溪河、烔炀河、夏阁河、双桥河和城市一、二水厂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断面综合污染评估指标(SPI)除双桥河考核断面控制在100,其余考核断面控制在80以下。同时规定当SPI小于等于100时,各项考核污染物监测指标必须全部达标且水质类别不降低,否则视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