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广东省黑臭水体治理技术交流会在广州举行,探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方法和技术,为加快我省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据省住建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是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明确提出广州、深圳市建成区要在2017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到2020年,其它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
根据各市摸查和公布的的情况,我省城市建成区有242条黑臭水体,其中107条属于重度污染,占总数的42%,治理任务较重。我省高度重视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近期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按照“一河一策”原则制定工作方案,目前正制定全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建立省、市、区三级责任体系,切实改善本地水环境质量。
“首先要精准开展黑臭水体的污染源摸查和控制,这是黑臭水体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同时要结合海绵城市建设,与现有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和规划相衔接,做好城市河涌的水资源调度,加强水体的流动,提高黑臭水体自身净化功能。”该负责人表示。
在拓宽资金渠道方面,交流会透露,要充分利用国家有关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据了解,专项建设基金由中央财政贴息90%,期限最长可达20年。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的信贷优惠政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可以使用这些专项基金和政策性贷款,用足用好这些低成本、中长期的专项建设基金和政策性贷款。还可推广运用PPP模式,引导支持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黑臭水体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