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郭风春出席并介绍河南省实施“海绵城市工程”相关情况。该省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水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
河南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提出明确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1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县城建成区3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河南省要求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其他县(市、区)要分别于2016年10月底、2017年10月底前编制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统筹推进海绵型城市各类项目建设。
该省已确定许昌、濮阳、焦作、郑州、洛阳、平顶山、商丘、安阳等8个城市为省级海绵城市试点。省财政对获得试点的城市给予专项资金补助,滚动支持3年。
同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对海绵城市建设给予金融支持,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对符合条件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提供贷款期限长、贷款利率低专项建设基金。
郭风春说,下一步河南省将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主要从推进海绵型生态水系、绿地系统、道路和广场建设、小区和单位等四个方面建设着手。
在推进海绵型绿地系统建设方面,要求现有绿地系统要按照海绵型城市要求进行改造,单位和居住区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10%,公园绿地每年改造量不低于现有绿地的20%。
2016年底前各省辖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和城市道路示范项目,县级城市要建设1个以上海绵型绿地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