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给出了防治水污染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据了解,济南将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东部老工业区济南盛源化肥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润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化工企业搬迁、转产或关停。另外,市、县(市)区将分别自2016年、2018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水安全状况信息。
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济南将在年底前依法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和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明年年底前,各类工业集聚区将全面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将实施涉水新建、改扩建项目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哪些地方会是地下水禁采区,很快就能知道了。据了解,济南将在明年年底前完成地下水禁采区、限采区、超采区和地面沉降控制区范围划定工作。上述实施方案中提出,在泉域范围内或地下水超采区,将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而且,济南还将对重点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济南泉域划定地下水位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线,严格实施地下水取水量和水位“双控”,建立地下水动态预警管理机制。另据了解,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各县(市)区政府将制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下一步,海绵城市建设也将提速。上述实施方案中提出,将按照海绵城市“渗、滞、蓄、净、排”的功能要求,科学规划39平方公里大明湖兴隆试点区域和62平方公里济西推广区域,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统筹实施城市水系统、园林绿地系统、道路交通系统、建筑小区系统建设,开展千佛山等公园景区绿地和街头绿地提升改造、二环南路等在建市政道路工程透水性铺装、在建与既有建筑小区透水性改造,增大雨水入渗量,逐步实现城市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区域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