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掌握重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状况,保障农村供水水质安全,日前,市水利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经协商一致,签订了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合作协议,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根据协议,双方可共享实验室资源,并可委托对方的水质监测机构监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双方共同做好新(改、扩)建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的卫生学评价工作;由技术协调小组建立专家信息库,共同配合做好区县水质检测人员的培训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在分解下达给各区县疾控中心年度监测任务时,抄送市水利局;区县水利部门每年至少向区县卫生计生部门通报一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及撤并、报废等变化情况;区县卫生计生部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中发现的水质不达标问题,及时通报给水利部门,以便水利部门责成供水管理单位予以处置;市卫生计生委每年将农村饮水水质监测情况通报给市水利局,以便市水利局指导、监督各区县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净化、消毒与检测等运行管理工作。
双方还将在以上合作方式上并建立定期会晤制和定期技术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