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滨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7月26日,山东省审计厅对滨州市水污染防治资金专项审计进点工作会议在滨州召开,滨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凯出席会议。
会上,滨州市汇报了“十二五”期间水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拨付和使用,以及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据悉,“十二五”期间,滨州市共拨付水污染防治资金9539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资金88061万元、市级资金7329万元。滨州市共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水污染治理项目36个,争取中央无偿资金3.5亿元。截至目前,共有28个项目完工,另有滨州市博兴县曹王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等7个项目在建,山东海韵生态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处理再提高工程及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1个项目中止。在滨州市列入的国家海河治污规划项目中,国家和省安排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共计27925万元,补助水污染防治项目72个。滨州市列入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中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项目共36项,其中污水管网工程共10项、污水处理厂工程共21项、污泥处置工程共5项,规划总投资约18.88亿元。截至目前,有31项工程已完成。另外,滨州市还争取省级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资金400万元,用于市城区移动公交收集系统和餐厨垃圾处理项目;争取污染防治考核奖励资金60万元,用于市城乡生活垃圾转运工程项目,做到了专款专用,严格按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