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绵城市建设将重点解决老城区内涝、雨水收集利用等问题。图为工人在华柏路水浸易发点围蔽施工。
中山将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局了解到,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函》,中山将于今年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并在年底前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布,同时报省住建厅备案。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市城乡规划局拟采购中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项目。
据了解,中山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确定为中山市全市域,即1800.14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95平方公里;该规划以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为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住建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并指出“城市人民政府是海绵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提上重要日程,完善工作机制,统筹规划建设,抓紧启动实施,增强海绵城市建设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
中山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明确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提出分期建设要求,近期是指2016-2020年,中期是2021-2025年,远期是2026-2030年;该规划将综合评价中山海绵城市建设条件,分析城市区位、自然地理、经济社会现状和降雨、土壤、地下水、下垫面、排水系统、城市开发前的水文状况等基本特征,识别城市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思路,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针对现状问题,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路径,老城区以问题为导向,重点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等问题,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以目标为导向,优先保护自然生态本底,合理控制开发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