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审议《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等相关方案和制度
6月13日下午,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审议市级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安排部署全市推进实河长制下步工作。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自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郑备,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向此德,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吴相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总工会主席周霖临,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杨颖,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周鸿,副市长袁冰,市政协副主席刘枫,市政府秘书长付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遂宁市河湖管护联合执法工作制度》《遂宁市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6+5”重要河流市级河长工作推进机制》《遂宁市河长制会议制度》《遂宁市河长巡河制度》《遂宁市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等工作方案和工作制度。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抓手,水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重点。相关河长和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对标找差距,落实工作方案和制度,增添工作新举措,把河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落实责任,强化源头治理,找准污染原因,把问题项目化,清理各类污染源。要完善配合协调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林业、住建、国土、交运、公安等部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打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采矿、围垦、侵占水域岸线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领导和水务局、河长办公室要主动争取上级支持,形成合力;要加强督导检查,调动全系统积极性。要营造浓厚氛围,河长制工作需要全民参与、上下同心,要做好宣传,增强群众爱水护水法治意识,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河湖治理、水环境保护。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把河长制工作做好,抓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在水污染防治方面争取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