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洛阳市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制度》(下称《制度》)。根据《制度》,我市将建立流域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七统一”工作制度,打破行政区界限,形成治水合力,预防和解决流域突出水环境问题。
“七统一”工作制度是指统一监测体系、统一水量调配、统一信息共享、统一规范治理、统一环境监管、统一应急预警、统一联动执法。
其中,在统一监测体系方面,市环保部门同市水利部门负责共同制定流域统一监测方法,统筹水质监测点位和水文监测站点的位置设置,实现水环境质量监测体系的统筹衔接。在统一信息共享方面,我市要构建水环境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监测信息、污染源监管信息、水文水资源信息等跨界多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在统一规范治理方面,我市将深化跨界重点河流污染整治,各县(市)区要落实“上下游联动治污”原则,加大对跨界河流的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对主要污染河段实施控源减污、节水及再生水利用等措施,确保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我市将建立健全流域水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立综合应急指挥体系,确保出现突发水污染事件时能在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查处重点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