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当前我国已进入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有效防控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的形势十分严峻。而环境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能否及时防范、妥善处理突发性环境事件,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也是对环保部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检验。我国各级环保部门应该抓住这一机遇,从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中吸取教训,高度重视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设,借鉴国际经验,切实进一步加强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从国内外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比较中发现,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起步晚,比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经验,更新应急管理理念,依据我国自身环境管理机制和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特点,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第一,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应急指挥系统。通过国家和地方应急机制建设,实现我国应急管理模式的两个转变,从注重应急处置向预防、处置和恢复全过程管理的转变;从单项应急管理体制向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的综合应急管理体制转变。
第二,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功能,建立区域性应急合作体系。我国应在正确处理好与中央、军队、武警的关系的同时,建立跨省的区域应急合作体系,确保国家环境安全,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第三,引进环境应急管理新理念,培养敏锐的应急管理意识。环境应急管理的新理念应从过去以部门为主的单项处置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部门配合的综合应急管理转变,实行组织、信息、资源三者统一的综合应急管理;从过去重视已发生事故的处置向预防、处置和善后全过程环境应急管理转变,特别要重视以预防为主。在我国日趋走向开放和高风险的现代社会,各级政府人员都应具备敏锐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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