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期3个月的松花江流域(哈尔滨)涉水排污企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正式结束,截至目前,哈尔滨市重点检查流域涉水企业674家,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18家,责令停产11家,取缔关闭饮用水源地排污口4个,限期补办环评7家,限期治理14家,处罚企业58家,追缴排污费400多万元。
据了解,为切实做好松花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今年5月起,哈市开展了一次为期3个月的涉水排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松花江干流(哈尔滨段)、阿什河、呼兰河、磨盘山水库、西泉眼水库、四方台、朱顺屯及其他饮用水地表水源地,同时重点整治化工、造纸、酒精、味精、酿造、制药等近10个高污染行业。
检查中,哈市加大了对涉水企业的污染防治力度,严格控制新污染,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环保法律法规、总量控制计划和向流域排放有毒有害重金属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累计否决新上项目8个;强化超标污染源治理,依法对泉雪啤酒等超标排污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和限产限排,组织20余家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强制审核,累计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项目32个,并在化工、制药等行业的24家企业中组建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共减排化学需氧量500余吨;同时,哈市还对各区县市重点排污企业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排查,在排查的276家企业中共有已建成或在建的污水处理设施175台(套),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为146243吨,实际日处理污水60682吨;229家企业基本稳定达标排放,占企业总数的82.9%。
此外,在本次整治活动中,哈市还加大了环境应急管理和彻查环境隐患的力度。目前,哈市共对162户重点涉危污染企业进行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涉及制药企业35家、化工企业51家、机械加工和制造企业11家、火力发电企业3家等。三个月间,执法人员对流域内涉水企业开展了6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指导流域沿线10余家重点污染源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投资2亿多元完善应急设施,提高企业对突发事件环境应急能力;通过检查督办,7家化工、制药企业新建了应急事故池,并对原有老罐装区、围堰进行了维修和改造;对那些无专业事故应急池的企业以及储罐区无围堰或地下储罐无防池措施的企业实施了限期治理。(记者 韩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