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成本处处长唐铁军在出席“2008城市水业战略论坛”时透露,各地已经将水价列入涨价目录,会在2008年择机推出水价涨价的措施。至于各地上涨水价的幅度问题,唐铁军透露,具体价格调整是由地方政府来做,国家发改委只做监管工作,但提出了附加条件:与CPI、地方人均收入等指标挂钩。
当前物价一直高位运行,百姓的日常生活成本随之明显增加。早在08年1月中下旬,发改委甫一启动《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而涨价尚未提上日程时,人们就曾热议不断,纷纷呼吁“对水价进行科学约束,依然在等待一个第三方监管机构”。倘若真如唐处长所言,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绝对必需品之一的水,而今也加入了涨价的行列,那么,势必将影响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也将再次触动民生困顿的敏感神经。
2008年1-2月份,全国CPI上涨幅度达到7%以上,国务院提出了2008年全国将CPI稳定在4.8%的任务。3月8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2008年要把握好政府调价的时机和力度,必须调整的资源类产品价格,“要从严控制,防止轮番涨价”。水价是政府可以控制的少数影响CPI走势的产品之一,2008年CPI控制压力原本就比较大,倘若水价上涨,CPI控制压力无疑将会随之增大。另外,据悉,2008年电价等其他资源类价格也排在涨价产品的队伍里。一旦水价“合理上涨”成为现实,其他资源绝对不会“袖手旁观”,“轮番涨价”是再明显不过的趋势,控制CPI的政策将成为一纸空文。
在高调支持“水价上涨”者看来,“由于水价一直被政府作为一种福利,所以水价一直保持偏低的水平,从而造成了水务公司的经营状况的不佳,无法调动水务企业的积极性,抑制了整个水务产业的发展。合理的水价有利于促进从原水,到供水,再到污水处理的整个产业链上各部分快速发展,能够有效的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这种看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却也有不言自明的盲目性:首先,它看到了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却忽略了水作为一种关乎国计民生的特殊资源,在自发的市场价格机制运作之外,更需要对其以宏观的民生视角加以考量,一定意义上而言,它必须是一种“福利”,而非政府的“盈利手段”。其次,在夸大价格机制自发作用,漠视民生的同时,它也混淆了问题的实质,即把水资源“福利”性的价格要素,夸大为该产业发展不合理,乃至是污染等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这就有信口雌黄之嫌疑了。而事实则是,消费者的不断增加的帐单未必就能意味着问题的解决,一个毫无理性规约的价格机制,恰恰正是产业发展不合理——垄断化,资源了利用不合理——污染浪费严重的诱因之一。
比较微妙的是,法改委虽然端出了“烫手山芋”,声称“会在2008年择机推出水价涨价的措施”,但旋即又把它扔给了他人——“至于各地上涨水价的幅度问题,具体价格调整是由地方政府来做,国家发改委只做监管工作”。
如此,“水价上涨”还是一笔不折不扣的“糊涂帐”。所谓的“公允价格”或“合理价格”依然令人无从捉摸。在此语境之下,地方政府大可以糊涂了之,对“等待一个第三方监管机构”无果、作为终端消费者的普通百姓而言,恐怕只有毫不含糊地为这笔“糊涂账”买单的份了。而所谓“与CPI、地方人均收入等指标挂钩”的“附加条件”,听起来就像一句笑话,谁都心知肚明:“羊毛出在羊身上”。#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