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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多年的污水处理思路弄错了?
发布日期:2009/1/18 10:35:08
行业专家提出新模式:将污水处理厂“化整为零”,既可节省巨额管网配套成本,又便于中水回用

    一年投下去几亿甚至几十亿,污水却越治越污;由于建厂容易、管网配套难,造就了许多“晒太阳工程”;一个没有足够利润的行业,根本无法真正市场化……这一切的症结就在于中国现行的治污总体思路——集中式污水处理。

    全美资企业阿科蔓控股有限公司CEO麦何晖日前约谈记者,直言政府的总体环保治理思路出错了!在大量的理论和实践基础上,他首创出“削减系数”概念,并据此提出了一种颠覆传统的污水治理模式,即分散式治理模式。

    他对记者强调说,他的观点只是“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以推动中国水资源治理思路的良性变革。

    集中式治理成本高、周期长,导致效率低,政府的总体环保治理思路出错了!

    “过去十多年的环境保护(污水治理)效果不尽人意,也许是政府的总体环保治理思路出错了!”面对中国污水越治越污日渐陷入恶性循环的现状,麦何晖冷不丁爆出了这句话。”你怎么敢这么说,真是够胆!”赞叹之余,记者不免为他这话略带几分担心。未料,他却很释怀,“这没什么!我又没指哪个部门哪个领导,纯粹是指一种方向!”

    政府思路决定环保产业方向

    在我国,随着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几乎很快就要成为一个污染大国。国家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曾警告:如果我们的环保脚步跟不上进度,我们经济奇迹就会结束。中国的环境如果再这样恶化下去,将影响到国家经济、大众健康、社会稳定与国家的尊严。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每个人在追求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时候,同时在不自觉地为普遍利益服务。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范围内,个人的利己行为对社会利益的贡献是正面的。但是,环保产业却是个例外。

    宏观来看,无论是社会、国家还是个人或某个特定团体,在谋求财富利益的时候,都需要有个良好的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资源,这是共同的基础;而从微观角度去看,恰恰是相反的。作为个人或某个特定团体,面对有限的环境资源,为了努力创造个体的财富,则最终以通过抢占资源、破坏环境而达到目的。因此,环保产业是一个“宏观需求与微观需求”对立的产业。即个人或特定团体的利益与环保产业呈“负相关”。

    因此,环保产业决不能简单地把它推向市场化,而应该由政府积极地加以干预。于是,政府对环保产业的总体治理思路,是决定中国环保政策成败的关键所在。

    据了解,中国现行的污水治理总体思路概括而言就是:“每个城市(县镇)建立一个污水厂”,用管网将全城的污水收集到污水厂,集中处理之后,排入江河湖海。这就是“集中式”污水处理思路。一直以来,集中式的处理模式被广泛应用,各级政府已经将环保与“大型污水厂建设”直接划上了等号。

    在这一思路指导下,中国多年来的环保治理却是“越治越污”。

    污水处理产业缺失市场化基础

    通常来说,一个产业真正实现产业化的基础是合理的利润。

据专家测算,回报率起码要有7%~8%。在日常统计中,虽然这个比率也可达8%或以上。但得出这个计算结果的前提条件是排除管网建设投资部分。#p#分页标题#e#

    为了阐释得更清楚,麦何晖在白色稿纸上做起了算术题。

    以配套的污水收集管网投资成本为污水厂投资成本的4倍,即管网投资与建厂投资比为4:1来计算,假设一天处理1吨水需要的建厂投资为1000元,加上4000元配套管网投资,每天每吨的污水治理成本在5000元左右。作为这个投资的补偿,即使按照0.8元/吨的居民排污费征收,可计算出每吨每天污水治理毛利大约在0.2元,以此补偿5000元的投资成本,年回报率仅有1.46%,远远低于社会平均资金使用成本。

    于是,麦何晖果断得出结论:污水处理这个产业根本不具备市场化的基础。但是,目前的现实是,政府硬将这个没有市场化根基的产业推向市场,就不可避免地要背负起占污水治理社会总投资成本的80%的管网投资,而仅仅将那20%的投资拿出来“市场化”。

    这种严重失衡的投资结构,给本来就不算富裕的国家财政造成重大负担;毫无投资回报可言的管网投资,其实也是国家财政在权衡利弊之后所不愿意负担的。于是,很多“九五”计划的污水处理厂拖到“十五”,“十五”拖到“十一五”……与此同时,大量的污水处理厂因为配套管网建设跟不上而“无污可治”,成为“晒太阳工程”;污水从污水厂旁边流过,大量污染物依然直接进入河流湖海。

    综合国力不足以支撑“集中式治污模式”

    中国环保产业是一个朝阳产业,也是一个“尴尬”的朝阳产业。据了解,长江两岸100多个污水处理厂面临“无水可治”,同时企业偷排还在持续。

    在现行的“集中式治污模式”总体思路之下,大量的面子工程和在管网建设、污水厂的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暗箱操作导致腐败、漏洞滋生,一个产业无法自身完成市场的良性循环。最终的结果是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却见不到成效,造成国家资源的大量浪费。

    中国集中式治污模式将会是怎样的结局?麦何晖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赚的钱还不够买鸡汤补身子。

    30-40年代的美国,应用集中式治理模式的污水厂及管网建设可以真正实现产业化。当时,美国的人口即污染源为2亿,当时的能源价格(石油)为20-30美元/桶,由此计算出美国当时的污水治理投资为4000亿美元。而现在的中国拥有13亿人口加上其世界工厂的地位,面临能源价格(石油)涨幅达6—7倍即为140美元/桶左右,同样的治污模式下,中国需要多少资金?经过计算,麦何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数据:2~5万亿美元!相当于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所赚取的所有美元!

    也许,是时候重新审视一下这个被事实证明为错误,但仍然被写进了未来国家规划之中的治污思路。麦何晖诚恳地说:”其实,错误不难发现,难的是纠正错误的勇气。”

    另一个更现实的问题是,大规模的管网建设,在广大农村将无法实施。

    我国是个发展中的农业大国,农村人口是城市人口的两倍多。

农村的村落分散,地广人稀,生活污水和农副业产生的污水污染源分散难以大规模收集。由于经济落后,配套设施不完善等原因,禽畜养殖污水往往不经任何处理直排周边水系或污染地下水。

    集中式污水治理的模式的前提是一厂二管网,农村经济本来就不富裕,建厂不容易配套管网更难。受种种条件限制,农村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根本无法实施。那么,集中式污水治理的模式就意味着在全国占2/3以上人口的区域无法实现。中国农村污水处理必须要寻找一条有效的出路!#p#分页标题#e#

    分散式治理模式

    分散式治理模式,即依据各地污水自然汇集形态,因地制宜选择小型的接触氧化法,人工湿地或稳定塘等不同模式,再通过添加高效的人工“基质”的办法,极大地提高这些成熟工艺的处理效率。它与传统大规模的“钢筋混凝土”污水处理工程截然不同之处在于,不需要配套管网建设。

    一个适合中国国情的污水治理思路

    污水处理厂“化整为零”

    既然管网建设的巨额资金我们投资不起,那么不建管网又如何?将一个污水厂”化整为零”?也就是说,采用分散治理的模式。如此一来,可轻松节省80%的投资成本。这就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基本思路。至少,这一思路可以在农村或经济欠发达的城镇,取代现有的集中式污水处理思路。

    突破中国污水治理资金瓶颈

    据了解,目前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的工艺为普通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法、SBR(间歇式活性污泥)法、A-B法等,与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所采用的技术与工艺几乎在同一水平上。这些技术和工艺必须配套大规模的管网来收集污水进行集中式的治理,投资费用十分高昂。

    按照普通惯例,管网的建设成本占整个污水处理项目社会总负担的80%左右,这部分投资过去多为政府所包揽。对于政府而言,管网配套从来都是一个极其沉重的财政负担,在我国现阶段经济承受能力之下,就成为了完成污水治理目标的最大障碍。

    突破这一障碍的方法,就是在经济实力不足以投资建设管网的地区,将一个规划中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分成几个,分别建设在城市纳污水系周边以及原有城市排污口相对密集的地方。这样,利用城镇原有纳污管网,就能够既解决污水处理问题,与此同时,可以大幅度节省新增管网建设投入。

    如何理解“一厂多点”?麦何晖告诉记者,可以理解为将一个厂分成几个分厂或者几个车间,各自独立完成污水处理任务。只不过这几个车间依据城镇原有排污口所在分布在不同位置。他表示,理解小单元污水处理思路,也就同时解决了中国农村污水处理问题:村村自建污水厂。“集中式处理模式”被广泛采用,自然有其优势,“规模效应”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也即是说,单位投资成本因为建设规模的扩大而下降。因此,“一厂多点”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将是如何寻找可以突破“规模效应”的低成本技术。

    灵活应用多种生态技术,追求最优性价比

    要做到“一厂多点”或实现农村的小规模污水处理单元,就必须应用“单位投资成本”和“单位运行成本”不受规模效应影响的技术。

这种技术体系存在吗?麦何晖给出了一个非常肯定的答案:有!而且这方面的技术实际上已经十分成熟。其中,涵盖了接触氧化法、人工湿地、泛氧化塘(稳定塘)等等。“依据各地污水自然汇集形态,因地制宜选择小型的接触氧化法,人工湿地或稳定塘等不同模式,再通过添加高效的‘人工基质’的办法极大地提高这些成熟工艺的处理效率。”麦何晖说,这种将水体自净能力极大提升的生态技术思路,可以最大限度减少污水汇集土建成本,依据不同的污水承载水体,添加不同量的“基质”就行了。因此完全突破了“规模效应”的束缚,单位投资成本和营运成本,甚至比号称拥有规模效应的各种活性污泥法还要低得多。#p#分页标题#e#

    据了解,即使在美国的早期,采用的污水治理也并不是现在普遍采用的活性污泥法,恰恰就是人工湿地以及泛氧化塘等技术。在中国目前的经济水平下,选择污水治理的技术也应该力量而行。

    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尚有297个城市因为“没钱”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一些花钱建了污水处理厂的地方,有的也因为“运行成本太高”而最终沦为摆设。污水治理成本居高不下,实际治理效果怎么样呢?麦何晖创新性地提出削减系数的概念,即单位投资成本每天削减的有机污染量,通俗来说,1元钱能削减多少COD?因此,他认为评判一项技术是否适合中国国情,最重要的一个指标是性价比(或削减系数)。之所以提出“削减系数”的概念,旨在提出一种新的技术评判模式,这种评判模式有助于中国发掘性价比最优的污水治理技术。

    何为削减系数呢?麦何晖发明了一个公式:

    α(削减系数)=C/A+B

    其中:C=每天系统削减的COD总量A=系统总投资按照5年折旧计算出的“每天投资总额”

    B=系统每天营运总费用

    α(削减系数)=系统单位投资加营运的削减总量

    需要说明的是,削减系数,应依据污染源污染浓度,横向比较应用。通常,“削减系数”越高,表明这种技术体系单位投资效率越高。根据这个公式,麦何晖当场向记者作了两个案例的分析运算。

    A污水处理厂:

    集中式处理,活性污泥法处理工艺,日处理量为1万吨,COD进水350mg/l,出水国家一级A(50mg/l)。投资费用管网3500万+污水厂建设1000万,工程占地15亩(按均价15万/亩计),营运能耗0.6元/吨。

    计算结果为:α(削减系数)=135mg/l元

    B污水处理厂:

    分散式就地处理,“一厂多点,节省管网”阿科蔓处理工艺,日处理量为1万吨,COD进水350mg/l,出水国家一级A(50mg/l)。投资费用管网350万+污水厂建设合共800万,工程占地10亩(直接利用暗涵、地埋式兼容绿化用地等等,按均价15万/亩计),营运能耗0.3元/吨。

    计算结果为:α(削减系数)=403mg/l元

    结果显示:在每天同样削减量条件下,B污水厂可做到一元钱削减403mg/l,而A污水厂仅能做到一元钱削减135mg/l。

B厂的治理效率将近A厂的3倍。实际情况会令这个差距更加大。因为很多地方实际污水量要比规划少得多,在“规模效应”之下,污水厂建设通常远远大于实际污水收集量。这样一来,实际的投资削减系数就会下降到60-70mg/l。只有分散式的“一厂多点”的15%左右。

    在我国,城市经济能力尚不强,何况广大的农村地区。麦何晖认为,对于城市污水处理后的出水要求应根据我国国情,制定相应适当的标准,不必一律向发达国家看齐,要求绝对的达标。据了解,发达国家的城市污水厂出水标准也是随经济能力逐步提高的,象污水处理事业发达的美国在70年代主要采用膜法,70%的污水处理厂采用高负荷生物滤池,其原因主要是它的造价低、运行稳定、能耗小。后来,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出水标准提高,生物滤池不能满足要求,才逐渐采用活性污泥法等。因此,麦何晖建议,我们国家应在适当的标准的基础上,选择适合我国国情、削减系数最高的技术工艺。#p#分页标题#e#

    达标与削减结合,完成总量削减目标

    在“集中式治理”模式之下,污水厂达标似乎成为了环保各界唯一的目标。大家似乎忘记了,总量削减才是我们国家总控的目标,点上的达标只是手段,是实现总量削减的一个手段而已。

    现实中,正因为手段与目标不清,产生了很多奇怪的现象。

    在南方某城镇,全镇污水自然汇集到“城东”,流入一个饮用水源。省环保局要求镇政府将污水引导到“城西”建一个污水厂,然后排入另外的水系,以此保护城东的饮用水源。作为环保主管部门,这个初衷是好的。

    但是,问题也来了。镇里财政困难,根本无力承担数千万元的管网和污水厂建设。于是,镇里大胆提出,首先在“城东”投资数十万元建一个泛氧化塘,用人工基质提升处理能力,使污水大幅削减后再进入饮用水源;第二步,在省里拨下管网钱之后,再在城西建污水厂。如此分两步走,既是镇里力所能及的,又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源。

    然而,由于省里环保部门与建设部门扯皮,以镇里的这个方案不符合污水厂建设规范,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为由,否决了!于是,从提出方案到最后被否决的一年多时间里,镇里的污水继续“合法地”流入饮用水源。“这是一个多么悲哀的结局,我们的饮用水源被各部门‘依法’污染着。”在麦何晖看来,这就是手段与目标错位之下的政策悖论。

    因此,他通过记者建议,环保部门和建设部门应该解放思想,理清手段与目标的关系,不能以“手段”为由阻碍了目标的达成。只有目标清晰,主管部门才会鼓励各级政府量力而行,选择地方政府负担得起的“削减系数”最高的技术工艺,完成总量削减的任务。相反,假使各职能部门机械地围绕“手段”工作,则会使地方政府停工待料,等待上级政府拨款,然而由于我们国家的国力原因,这个等待将会遥遥无期,污水只好继续“依法”直排!

    提高污水处理单元的兼容性,减少污水厂重复建设

    诚然,“集中式治理”模式并非不可行,而仅仅是与中国目前的国力所不相符而已。那么,我们在提倡以“分散式治理”思路解决目前中国总体国力之下的污水治理问题的同时,还需要考虑的是未来的发展,也就是说,当我们的国力强大到一定程度,或者某些地方经济发展到可以支持建设大规模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时候,该怎么办?

    这就需要“未雨绸缪”的超前规划。

总体来说,短期的污水分散治理,以及未来污水集中处理的长短期兼容思想,应该被写进一个区域的污水处理厂建设长远规划里。

    具体而言,麦何晖的想法是,在污水厂建设规划里,对未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应选择与分散式模式可以兼容的工艺,以便暂时用在分散式治理工艺里(如稳定塘)的人工“基质”,可以被用作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填料。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

    这种思路之下,生物固着法(接触氧化法)应该是较优的选择,而不是活性污泥法。

    保护生态发展循环经济最大限度的保持水态原貌

    “水是城市活的灵魂,如果我们进行错误的城市水系改造,必将导致城市特色流失,功能萎缩,影响城市可持续发展和人对环境的友好。”这是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2005年5月30日举行的首届“城市水景观建设和水环境治理国际研讨会”上所说的话。它至少说明了一点,即选择一种科学治水模式的重要性。#p#分页标题#e#

    按照专业眼光分析,麦何晖认为,集中式的污水处理思路,实际上很大程度改变了一个流域原有的水态,因为城内河网历史上往往都有纳污功能,将污水截走,也就使之失去了补水。很多城市的内河干涸都是缘自于污水被截走。

    而“分散治理”的思路却不同,基本上不改变原有水态,只是实现污水削减净化后排回内河,甚至在“河中治污”,这样就最大程度地保持了水态原貌,从而保护了原有生态,起码不至于以保护环境之名破坏生态。

    此外,从循环经济的角度出发,分散式治理思路比起集中式处理思路更加具有可操作性。以集中式之理思路处理完的污水,应该处在整个流域的下游,要实现中水回用,就需要再建回用管网以输送回城。从经济的角度来讲,建管网收集污水尚且不是我国国力所能承受得起的,更不用说建设回用管网了。

    相反,分散式治理要发展水资源循环经济就容易实现得多,污水经过就地处理,就能实现就地回用。“所需要的,无非是在稳定塘或者人工湿地或者接触氧化池里,多放点人工基质,让它们的处理能力再深度提升而已。”麦何晖对分散式治理技术充满信心。他希望这种模式能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得以推行,从而实现全国水污染“总量削减”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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