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黑龙江省环保厅获悉,2008年,该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双下降”,分别比去年同期削减2.42%和1.75%,均超额完成了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削减1.9%和0.4%的目标。与2005年相比,二氧化硫削减首次出现下降拐点。
日前,环境保护部污染减排核查组对黑龙江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核查。根据核查,黑龙江省2008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7.62万吨,比2007年削减1.18万吨,削减率为2.42%;比2005年削减2.78万吨,削减率为5.52%;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53.6%。黑龙江省2008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50.64万吨,比2007年削减0.90万吨,削减率为1.75%;比2005年削减0.16万吨,削减率为0.32%;完成“十一五”削减任务的16%。
黑龙江省环保厅总量办负责同志介绍说,2008年,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了《黑龙江省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将年度减排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市、县和项目上,并出台了《黑龙江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关于加快“三供两治”工程建设的意见》等相关政策,推进污染减排和松花江流域治理工作的措施落实。省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全省松花江规划项目和重点减排项目落实情况及挂牌督办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黑龙江省政府明确要求,2008年底前,所有松花江规划项目必须全部开工建设,对松花江流域内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出更具体的时限要求,对5个未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市政府进行了通报批评,对7个市城镇污水处理项目已获国家补助资金,但主体工程没有开工的实行了“区域限批”。这些有力的措施加快了松花江规划的实施进度。截至2008年底,全省列入松花江流域规划的116个项目,除因故调整外已全部开工建设,开工率为100%,建成投运率为46.5%。松花江流域入黑龙江的同江断面(汇入界河)水质达标率大幅度提高,2008年达到55.8%,同比增长了11.6个百分点,出界断面水质基本达到规划目标。 (吴殿峰 吴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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