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建设厅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福建省新增中央投资2.8亿元,用于补助福建省44个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其中,福州市新增投资3个项目,共获得补助4300万元。
2008年底,福建省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已获得1.6亿元新增中央投资。此次第二批增投资金也将分配至我省44个项目,具体包括污水处理设施33个,新增投资2.05亿元,垃圾处理设施11个,新增投资0.75亿元。
据了解,福州市新增投资3个项目,分别是:福州洋里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福州连坂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永泰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及配套垃圾收运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