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榆林市环保局对榆林天然气化工厂超标排放生产废水进行高限处罚,一次性罚款92万元。据悉,榆林天然气化工厂为国家环保重点监管企业。
榆林市环保执法人员3月下旬在对重点企业检查时,发现榆林天然气化工厂生产废水排放异常,经检测,COD(即化学需氧量,其值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污染越重)和悬浮物严重超标。污水超标排放的主要原因是,该厂污水处理厂设计不科学,2008年11月23日榆林天然气化工厂醋酸项目投产后,废水排放量增加,加之管理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废水超标排放。榆林市环保局决定,责令该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产限排,按上限处罚款92万元。同时要求该厂向市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据了解,这是榆林开展的代号“榆鹰行动”的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的首张罚单。榆林市环保局希望广大公众积极举报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