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婺源县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水资源保护意识;规划先行,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封山育林,大力增加水源涵养量等措施,走出了一条绿色生态环保之路。
江西省婺源县严格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围绕建设“中国最美的乡村”、“世界最大的文化生态公园”目标,走出了一条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可持续发展、人类可持续生存的绿色生态环保之路,先后被评为“全国首批农业生态县”、“全国中小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试验区”等。婺源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水污染防治创造了先天条件,完善的工作机制为水污染防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大对《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等的宣传力度。尤其是在“世界水日”和“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水资源保护专题宣传,增强全民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及节约意识。
二是规划先行,夯实水污染防治基础。婺源先后编制了《生态县建设规划》、《星江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等一系列专项规划,明确了全县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构建了水污染防治框架体系,为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封山育林,大力增加水源涵养量。在封山育林170万亩的基础上,将公路沿线200米以内林带及水源涵养林、护岸林、风景林、水口林等列为地方公益林进行保护,并通过县人大形成决议,在10年内全面禁伐天然阔叶林。目前,全县林地面积发展到377.5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82.5%。同时,积极开展水土流失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全民造林运动和“一大四小”绿化工程,通过丰富林业资源进一步增加了森林的水源涵养量。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把源头,切实做到凡不符合环境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能上马,未认真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不能投产运营。要求县环保、发改、金融等部门共同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关。各乡镇和部门在招商引资中,凡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管投资多大、效能多高,一个不选。几年来全县共拒绝各类污染项目20余个,合同金额高达10多亿元。
五是加强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在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的同时,重点加强水污染整治,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近年来,全县整顿和关闭重污染、高耗能企业45家,对公路沿线43家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关闭或搬迁。同时,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和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依法设立禁养区。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县财政每年为每个行政村安排5000元专项经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和处理。
六是加大投入,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988万元建成县级垃圾卫生填埋场。为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对星江河的污染问题,又启动总投资达6000万元、总设计污水日处理能力3万吨的县城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目前已完成厂区工程量的80%和4公里的管网铺设,力争今年建成并投入运营。与此同时,扎实推进国家级、省级生态县以及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其中,江湾镇成功创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清华镇创建“江西省首届十佳环境优美镇”。
七是多措并举,确保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依法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将县自来水公司取水口上游4000米至下游100米区域划定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了《城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开展零点行动,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全部关闭、搬迁。县委、县政府决定将自来水取水口上移搬迁,加快实施自来水厂异地改扩建项目;加大投入,确保农村居民喝上干净放心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