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从苏州市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本月起,苏州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有事找河长”成为治水新名词。
苏州境内河湖众多,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42.5%,50亩以上湖泊384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2014年,苏州市推行河长制,初步形成政府主导、水利部门牵头、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治水格局,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建设生态河道、治理生活污水,全市河道水质主要指标不断提升,河道长效保洁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
据了解,苏州全市2.1万多条河道、湖泊,将建立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各级将分解任务,一河一策,一事一办,使“有事找河长”成为治水新名词。
苏州水利局局长王国荣表示,到2018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消除黑臭水体,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2020年,苏州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