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省枣庄市围绕破解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问题,因地制宜,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实现了多渠道处置污泥。今年3月,国家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组到山东检查考核时,对枣庄市因地制宜无害化、资源化处置污泥的技术及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通过科技创新,把“污泥变资源”
目前,枣庄市共有9座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实际处理能力33万吨/日,城市污泥产量为156吨/日。随着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规模的增大及城区污水管网的配套,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日益增多。为此,枣庄市坚持把“污泥变资源”的处理理念,按照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资源化利用的原则,在无害化处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寻求污泥的资源化利用,通过科技创新,妥善进行污泥处置。
该市虽已建成3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厂,通过填埋可以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但这种处置方式不能实现污泥资源利用,而且要挤占社会公用资源。因此,该市要求各污水厂必须结合当地实际,与属地其他企业开展合作,因地制宜地寻求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方式,将卫生填埋作为污泥处置的辅助、备用方法。
结合实际,多种方式处置污泥目前,枣庄市基本实现了污泥的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置,主要是将污泥作为发电、水泥和化工的燃料原料。枣庄市惠营、汇泉污水处理厂与普利化工及中联水泥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中联水泥把污泥作为燃料掺烧,普利化工则是利用污泥替代腐殖酸、粘合剂和燃料生产合成氨、甲醇,并且该项技术已经申报了国家专利;滕州市污水厂的污泥用于新源热电厂干化焚烧;薛城、新城污水处理厂与八一水煤浆电厂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利用污泥的热值与水煤浆混合发电,这种处置方式成本低、实现了污泥的资源化利用及洁净处理,其成果正在申报省经贸委的节能减排项目。山亭、峄城区污水处理厂分别与中联水泥、丰源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实现了全部污泥的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干化焚烧方式。滕州市政府与新源电厂签订了污泥处置合同。新源热电厂投资728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增加污泥干化设备,采用“污泥直接加热+强制干化+入炉焚烧”工艺,利用电厂余热,抽取电厂烟道高温尾气对污泥进行干燥脱水,干化后的污泥按比例与燃煤掺混,送入锅炉燃烧。该方案能够有效利用污泥的热值,掺烧后烟气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灰渣中的重金属已固化,以稳定状况存在,杜绝了污水厂脱水污泥二次污染的可能。该处置方法受外界因素影响小,能够保障持续处置污泥。
2008年10月新源电厂完成改造,正式进行污泥处置,处置能力达到100吨/日,滕州市两座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全部由新源电厂处置。按照滕州市政府对污泥焚烧的政策性补贴和污泥本身的热值效益测算,投资回收期约为5.7年,届时新源电厂污泥焚烧处置不再收费。
与水煤浆掺混焚烧方式。薛城区和新城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由八一水煤浆电厂进行处置。因水煤浆电厂的燃料为浆体,处置过程无需对污泥进行烘干脱水,仅对水煤浆热电厂进行简单改造,增加称重式螺旋给料机一台,使煤泥与污泥掺混后,经浆体泵输送,直接进入锅炉焚烧。该方案能够有效利用污泥的热值,掺烧后烟气排放指标均达到国家要求,且灰渣作为建材能够作为水泥生产原料等实现综合利用,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置。该处置方法具有投资少、运行成本低等特点,既能够实现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又能够有效利用污泥中的热值,实现污泥的资源化洁净利用,处置能力强(约150吨/日),且受外界因素影响小,能够保障持续处置污泥,具有独特的优势。
水泥厂综合利用方式。水泥是枣庄市的支柱产业,近年来,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政策的实施,枣庄市众多水泥企业兴建了许多高效的旋窑生产线,为污泥实现水泥厂综合利用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污泥经计量后,与石灰石、砂岩、硫磺渣、粉煤灰汇合入烘干兼粉磨生料磨,均化后进入五级悬浮预热器,由320—900℃逐步经分解化合后进入回转窑,经1400℃的高温煅烧生成硅酸盐熟料,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窑尾除尘器收集,输送到均化库再次喂入预热器,形成生产密闭循环,有效杜绝可能存的扬尘和二次污染。污泥干燥、煅烧全部在密闭的分解炉中进行,直至成为水泥熟料组分中的一部分。
利用污泥烧制水泥具有处理温度高、焚烧空间大、焚烧停留时间长,污泥中有机物被完全分解,可以完全氧化污泥中二口恶英等有机污染物、杀死微生物、消灭病原体的优点。2008年6月起,市惠营、汇泉和山亭区污水处理厂与枣庄中联水泥厂合作采用该方式处置污泥,污泥处置能力达到60吨/日。
作粘结剂使粉煤成型生产甲醇、合成氨方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活性污泥,单位干质有机质成份含量达60%%,热值达2000多大卡。污泥所含有机质成分与化工厂制造型煤的腐殖酸相类似,也与无烟煤相似,且黏度较大,可直接用来作为型煤的粘结剂。经化肥厂生产性实验研究得出,用活性污泥作为型煤粘结剂,不仅进一步降低型煤生产成本,而且由于用活性污泥作粘结剂制作成的型煤孔隙率适中,煤气化反应过程更加充分完全,产品产量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该市惠营污水处理厂与枣庄市普利化工厂联合开展应用研究,污泥作粘结剂使粉煤成型生产甲醇、合成氨。2007年12月该项目顺利通过了省级科技查新咨询单位枣庄市科技信息研究所科技查新。随后,枣庄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利用污水处理厂活性污泥生产甲醇、合成氨技术”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和技术鉴定,鉴定结论为“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枣庄市普利化工厂就该项技术已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国家专利。该处置方式受到化肥市场因素制约较为明显,缺乏稳定性。市惠营、汇泉污水处理厂污泥2008年5月份之前通过该方式处置,现作为污泥处置的辅助方式。
资源化利用处置需政策支持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置具有明显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一是经济效益明显,能够实现污水处理厂与污泥处置企业双赢。不同的污泥处置办法与污泥的卫生填埋相比,处理成本均低于卫生填埋,不但污水处理厂减少了污泥处置开支,各合作厂家收到污泥处置费用的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污泥热值及其他有效成分,实现污水处理厂和合作企业双赢。二是环境效应显著,实现节能环保。电厂、水煤浆电厂、水泥厂对污泥的处置温度在1450℃以上,不会排放二口恶英等有机污染物,且能够杀死污泥中的微生物、消灭病原体。焚烧产生的灰渣中的重金属固化,以稳定状况存在,杜绝了污水厂脱水污泥二次污染的可能。三是社会效益明显。污泥通过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置,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减少投资成本和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挤占。
污泥资源化利用处置需要政策支持。枣庄市污泥处置,目前依靠污水处理厂推动,尽管合作企业有一些收益,但是总体上收益很低,因此积极性不高。为提高企业的积极性,实现全面处置,需要政府出台相关的政策予以支持、推动,出台相关政策,制定标准。对符合相关标准的,将污泥处置纳入资源综合利用或节能减排政策支持范围,使企业享受税收等政策优惠,以提高企业的积极性。通过政府引导,在社会上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污泥的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利用。 吴瀚 李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