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有效保护区域内水质环境,乌海市遵循“治、用、保”综合治理理念,大力开展了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改善水环境质量。
乌海市坚持源头控制,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在项目审批中,乌海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批“总量指标”前置制度和“七不批”原则,严把新上项目环保关,积极鼓励和支持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污染排放少的项目,严格拒绝污染项目,同时将清洁生产标准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上控制对水质的污染、对生态的破坏。
乌海市坚持发展循环经济,抓好水资源循环利用。乌海市要求所有废水排放企业治理达标,并积极开展了资源节约、中水回用工作,引导企业循环利用中水资源,实现废水的综合利用。
乌海市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一方面强化了对水污染源的日常监督管理,结合环保执法专项行动,采取检查和巡查相结合、专项检查和普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和检测频次,要求所有化工、焦化企业必须在今年8月底前建设好应急水池,杜绝消防废水、事故废水外排。另一方面,我市认真落实饮用水源地保护措施,加强水源地执法巡查,严禁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法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行为,有效地防治了水源地周边环境污染;建立起了水源安全预警机制,编制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为处理重大突发污染事件提供管理及技术储备。
今年,乌海市还全面开展了对涉水行业的环境治理整顿,加强对沿黄企业的环境监管,强化企业废水循环使用,强制沿黄企业全部实现废水对黄河的零排放,并实现在线监测、监控;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狠抓已投运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和国控、区控重点废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与市环保局和自治区环保局联网;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提高中水回用率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率;对违法违规排污和污染治理设施建成而不运行的,加大处罚力度,以确保黄河在乌海境内不加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