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由省环保厅副厅长姚晓晴带队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省级调研组来镇调研。调研组考察了我市污水处理、垃圾安全处理、城市河流整治、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污泥科学处理、机动车尾气排放防治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七项环保指标后认为,镇江饮用水源地保护是一个亮点。
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照煌的陪同下,省调研组考察了古运河中段整治、京口污水处理厂、征润洲污水处理厂、金山湖饮用水备用水源保护地等处。在随后的调研报告会上,省调研组认为,镇江正在新建、扩建中的众多污水处理厂应按工程进度如期推进,污水管网配套设施要实时跟进;垃圾安全处理工程要按序推进;城市污水截流工程要实施到位,消除城区河道劣五类水体;重点企业污染防治、污泥安全处理、尾气排放防治等也需到位。
陈照煌要求各辖市(区)及各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调研组意见,迎接省及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组的复查。
我市于2003年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根据国家环保部规定,对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每三年进行一次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