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依托地处京津之间的区位优势,在实现经济快速发展、构筑现代产业体系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2010年,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求,廊坊市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修订)》新增加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定,积极采取措施,补上污泥处理处置这块短板,整体解决辖区内全部污水处理厂污泥干化问题。
廊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把创建环保模范城与可持续发展结合起来。通过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协调城市建设、推进循环经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使创建环保模范城成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工作载体。2006年,廊坊市在全省率先获得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人均公共绿地12.7平方米,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41天。同时,外环路绿化景观林带工程被授予2009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创国家环保模范城5年后,2010年廊坊市又迎来环境保护模范城复审,为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审要求,根据《“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修订)》新增加污泥处理处置的规定,廊坊市环保局积极采取措施,经过认真调研,反复论证,决定采用污泥加钙干化技术,解决污泥处理难题。这一方案使污水处理厂在不改变现有污泥处理工艺及设备的前提下,只增加少量设备即可达到国家要求的卫生填埋条件。污泥经加钙技术处理后,温度的提高和pH值的升高可以起到杀菌作用,从而保证在利用或处置过程中的卫生安全性;污泥由含水率75%~85%脱水到40%至60%(依氧化钙投加量而定),满足污泥混合填埋标准的要求,达到半干化、固化的效果,便于后续处理处置。同时实现了污泥改性和颗粒化,改善储存和运输条件,避免飞灰和渗滤液泄漏等二次污染问题。氧化钙使污泥呈碱性,使污泥中的部分金属离子形成无害的化合物达到钝化重金属离子的效果。
据廊坊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内共有13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全年污泥产生量约为7.2万吨。为避免污泥带来的二次污染,廊坊市政府非常重视污泥处理处置工作,主要通过采用中特绿色公司污泥加钙干化处理工艺,整体解决了全市污泥的处理处置问题。2009年11月,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为第一个试点通过了污泥项目的验收,并已稳定运行至今;2010年10月,廊坊市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40吨的污泥加钙干化项目也顺利通过验收;固安县、永清县、文安县、香河县、大厂县等5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加钙干化处理项目从2010年9月初陆续实施,将于2010年11月下旬全部竣工运行。
经检测分析,廊坊市11个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加钙干化后的处理物化学成分及矿物组份均适宜用于制造建材产品如水泥、路面砖等,也可以农用、填埋或焚烧,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实现了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提供了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