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1日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会议后,各县区迅速贯彻落实,成效显着,现将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霍山县:明确水利部门牵头,县水务局成立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办公地点,抽调3名专业技术工作人员,配备三台电脑及相关办公设备。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加强水政执法力量建设,完成县级河湖目录调查。
叶集区:明确水利部门牵头,《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送审稿)已于4月11日报审。叶集区正在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对于河湖管理与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正进行重新修订。
金寨县:明确水利部门牵头,成立了河长制办公室。正在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部署各乡镇制定《河道保洁实施方案》;
裕安区:明确水利部门牵头,水利局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拟定了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方案明确水利局设置专职副主任1名。
舒城县:明确水利部门牵头,水利局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
霍邱县:明确水利部门牵头,水利局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在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全面部署河湖分级目录调查,已完成县级目录调查。
金安区:明确水利部门牵头,水利局成立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初稿拟定,完成县级河湖目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