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环保部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同时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各有一家在建的水电站,被责令停工进行整改。这是环保部成立之后的第一张大“罚单”。14日,记者在现场看到,水电站的施工并没有停下来。(京华时报6月22日报道)
环保“大罚单”遭遇“大冷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固然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到如何处理地方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以及地方上的各个部门、企业、行业,地方政府以及公共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但不必过多阐述这样的利益博弈,因为它是每个执法部门都要遇到的,只是环保部成立较晚,情况特殊一些罢了,而应该更多的看到在制度设计上执行力的缺位。
环保部门除了依法作出“叫停令”外,一时实在囊中羞涩,捉襟见肘,拿不出要挟对方的“撒手锏”来逼迫其严格按照罚单停工整改。人们常说:“税务有发票;银行有账号;公安有手铐;工商有执照;法院有传票……”,环保部门有什么?不仅法律没有授权环保自身有强制执行权,而且一时也无法利用其他权力救济或寻求其他部门配合处罚决定的立即执行。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在对方拒不履行的情况下,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那么,对华能与华电在建水电站无视罚单仍顶风施工的情况,到底是耐心等待对方的回心转意,还是依照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利用司法执行力迫其停工整改呢?如果司法执行力再次失灵,尴尬境地的环保部门还能有什么招数?
不过要看到,环保部门本来是可以占据先机,掌握主动的,因为金沙江上的这两座水电站在今年1月就已先后截流,为什么直到6月才被叫停?如果当地的环保监察部门和环保部的地区督查中心都能在第一时间向环保部报告这一苗头,也不致于使对方的违法行为“生米煮成熟米饭”。截流5个多月之后的叫停毕竟有些被动,尽管罚单已下,却让环保部门左右为难。这一细节警示环保部门,法律授予的环境监管权不是坐在家里等下面的情况,或等到网上信息炒热了再去兴师问罪,环保监管的执行力也不全是靠“掰书算命”的照本宣科,更多情形之下要靠一条线的环保人员积极主动去打拼。
在今年两会上,对刺激经济的4万亿投资会不会给我国环境保护带来新一轮挑战,环保部负责人作出正面回应:“我们宁可现在做‘恶人’,也不能做历史的罪人,一定要严格把关!”现在已经做了“恶人”,就要义无反顾地做到底;对方不买账,不能等到秋后再算账。环保正与水电央企“掰手腕”,一方面应借鉴以往区域限批的经验启动行业限批以掣肘这一行业内企业的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寻求其他部门的支持与配合,更重要的是,依法对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借助司法执行力将“叫停令”进行到底,否则,只叫不停的“叫停令”还有什么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