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发改委、经贸委、水利厅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下称《规划》),明确“十一五”期间完成东江、北江、韩江3个流域和粤西地区的水量分配;2020年前完成全省全部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流域(区域)的水量分配,下达各用水地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规划》明确从确定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全面制定用水定额、加强取水计量监控、全面推进计划用水等五方面的节水机制。
确定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十一五”期间完成东江、北江、韩江等3个流域和粤西地区的水量分配,下达这4个用水地区的相应用水总量控制指标;2020年前完成全省全部集水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的江河流域(区域)的水量分配,下达各用水地区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建立年度水量分配方案。目前广东已提出“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随后全省要逐步建立其他各流域的水资源分配机制,建立用水总量宏观控制指标体系,建立用水定额指标体系,制定水量分配的协商制度等。
全面制定用水定额。首先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广东省用水定额(试行)》(下称“定额”)两年。“定额”试行期间,凡开展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超定额(计划)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和水费等工作,原则上必须以“定额”为技术基础依据。
加强取水计量监控。计划“十一五”期间完成东江、北江、韩江和粤西地区的分水和数字流域建设;2020年完成其他集水面积大于1000km2的江河流域分水和数字流域建设。
全面推进计划用水。在首先完成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和水量水质监控系统建设的同时,逐步扩大计划用水的实施范围,2020年完成全部主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及计划用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