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的一个下午,记者站在大理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前的广场上。眼前是碧波万顷的洱海,绿水清风、水鸟相呼;岸边湖水清澈见底,水中的青草、石子历历在目。
“现在的洱海应该是Ⅱ类水质。”陪同记者采访的大理州委宣传部同志说,今年1-10月份,洱海水质有8个月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前两天,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刚来过,他把这次云南之行的主要任务概括为‘三个一’:汲取一个教训、破解一个难题、总结一个经验,就是汲取阳宗海污染事件的教训,破解滇池污染治理的难题,总结洱海环境保护治理的经验。”言语中透露着大理人对洱海保护的一份自豪。
洱海,云南省第二大高原淡水湖泊,湖面面积251平方公里,孕育了大理近四千年的文明,被大理人称为“母亲湖”。上世纪70年代,由于对洱海资源的过度索取及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洱海滩涂和湿地大面积丧失,近岸湖滨区严重污染,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开始恶化。进入90年代,随着洱海流域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来自洱海周边地区的工业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生活垃圾、旅游污染等对洱海构成严重威胁。1996年和2003年,洱海两度发生大面积蓝藻暴发,水质急剧恶化,引发大理饮水安全危机,洱海环保战打响。
据大理州环保部门介绍,洱海从1997年开始进行“双取消”,取消网箱养鱼、取消机动捕捞设施,恢复人工捕捞。2000年初,大理州政府组织大理市、洱源县及相关部门,在洱海环湖周围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退三还”(退鱼塘还湖、退耕还林、退房屋还湿地)运动。1998年和2004年两次对《洱海管理条例》进行修订,调高了洱海正常来水年的最低生态运行水位。2004年,首次对洱海实行全湖半年封湖禁渔。
大理州政府先后完善和颁布了洱海水污染防治及入湖河道垃圾污染物处置、滩地管理等一系列办法。从2003年开始,污水处理和截污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建设了环洱海综合截污干管和城市排污管网,新建2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6万立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初具规模。推进入湖河道和村落垃圾处理工程,综合治理苍山十八溪、波罗江等河流,建成40个村落污水湿地处理系统。全面推广“农村定时定点收集清运垃圾”模式,初步建成了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网络。
通过调整行政区划,大理州将原隶属洱源县的两个乡镇划归大理市,整个洱海由大理市统一负责管理,洱源县则负责洱海的源头水质保护。理顺管理体制后,建立起由州委、州政府对各级各部门实行重奖重惩的目标责任制。取缔洱海周边石灰窑、简易厕所,取缔面山采砂、取石。实施流域“三禁”,在流域内104个自然村全面禁牧山羊,实施流域禁磷(含磷洗涤用品)、禁白(塑料制品)。2006年9月在大理市辖区启动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有毒有害不易降解塑料制品工作。
2007年,《洱海流域保护治理规划(2003—2020)》通过评审并获省政府批准。同年4月,“中国大理洱海湖泊研究中心”成立。大理还启用了以洱海保护为重点的中小学地方环保教材,环保教育从娃娃抓起。
采访中记者注意到,目标责任制是洱海治污的关键。从2003年开始,大理州开始层层建立重奖重罚的目标责任制。目标责任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在大理州与云南省政府签订《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市、县和州里签,乡镇和市、县签,村委会和乡镇签,村民小组和村委会签。目标责任制实行层层风险金抵押和一票否决制,明确指出凡经考核未完成保护治理目标任务的,一罚票子,二摘帽子。
在签订的《责任书》中,记者看到,每一个村委会、每一个部门的目标责任,被具体落实到了一条条湖滨带、一片片滩地、一段段河道,甚至一个个垃圾池上。
“目标责任制使洱海保护由以前只是州委、州政府、环保部门的事,变成了各级政府和部门的责任,乡镇、村委会、自然村,不再是旁观者,而成为了环保的主体,最基层的力量发动起来了。”大理州环保部门的同志这样阐述目标责任制的好处。
据介绍,大理州的各级领导干部把压力变成动力和合力,把洱海保护治理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在第一轮2003-2006年的目标责任中,没有一个单位、一个领导因为完不成目标受到处罚。
“‘洱海清,大理兴’,洱海保护对大理的发展具有轴心、纽带作用和突出的标志性地位。”大理州委书记刘明说。目前,围绕实现洱海Ⅱ类水质这个目标,大理的洱海治污工作实现了将湖内治理为主向全流域保护治理转变,专项治理向系统的综合治理转变,以专业部门为主向上下结合、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治理转变。
12月1日,环境保护部在大理召开洱海保护工作经验交流会。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把大理的洱海保护模式总结为五大经验:循法自然、科学规划、全面控源、行政问责、全民参与。他说,“这些经验值得全国其他地方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