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重点流域治理稳步推进 主要河流Ⅲ类水质达标率为90% |
发布日期:2009/1/12 13:40:32 |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开展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结合污染减排,统筹考虑,积极推进,采取各项综合措施,城市环境质量改善效果显著,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从切断污染源入手开展综合整治,重现城市优美环境
上世纪70年代,桂林市工业企业迅速发展,由于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不合理、污染治理跟不上,大量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昔日清澈的漓江水日渐发黑发臭。1973年,邓小平同志在视察桂林时就曾指出:“为了发展生产,把环境破坏了,功不抵过啊!”
1978年,桂林市被列为全国重点治理环境污染的20个城市之一;桂林市先后“关、停、并、转、迁”了60多家污染严重的工厂,在市郊建成3个污水处理厂,初步切断了漓江的污染源。此后,桂林致力于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消除直接或间接进入漓江的污染源,使漓江成为全国流经市区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通过开展“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工程、城市无烟区建设、创建环保模范城市等一系列环境整治工作,桂林市区生态环境质量大为改善,获得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称号。
近5年来,柳州市直接投入35亿元实施“碧水蓝天”工程,治水治气,开展生态建设,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在全市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7.71%的情况下,2007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2006年下降3.77%和13.36%;柳江河水质保持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在去年广西河流水体水质评价中位居第一。
近年来,首府南宁市以创建人居城市为契机,利用外资和配套资金开展重点整治,当年又黑又臭的朝阳溪、南湖公园如今已成为溪水清澈、两岸花香的著名休闲观光风景点。同时,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重污染企业出城入园、建设中国绿城等工程,2002年荣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授予的“中国人居环境奖(水环境治理优秀范例城市)”,2007年获得由联合国人居中心授予的“联合国人居环境奖”。
以减排为契机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多年来,广西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与污染减排工作统筹考虑,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达标率(按Ⅲ类水质标准评价)为90%;与广东省、湖南省跨界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标准,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较高,大部分海域水质达到Ⅱ类以上水质标准,是目前我国近海水质保持最好的海域之一。
2002年以来,广西重点抓“四江”(左江、右江、邕江、郁江)、南流江、钦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出台《“四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了一批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十一五”期间,“四江”流域沿江各市政府以减排为契机,不断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取得明显成效。
南宁市关闭一批沿江蔗渣造纸厂、酒精生产线、木薯淀粉厂、小造纸厂;相继建成投运城市污水处理厂3座,形成日处理污水能力44万吨,大幅削减了污染物入河排放量。目前,全市境内的300多公里江河河段全部达到Ⅲ类水质标准,2008年8月,市区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各项指标多年来第一次100%达标。
崇左市加强左江沿岸制糖、酒精、淀粉等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全市14家糖厂已全部建设了末端废水生化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能力由2006年每日处理98.1万吨提高到2007年的164.69万吨,新增废水日处理能力66.59万吨,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达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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