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就淮南市《水污染防治法》贯彻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张祖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全玉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来到洞化截洪沟、第一污水处理厂、山南污水处理厂等地进行实地查看,并听取了相关汇报。
近年来,淮南市落实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督促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和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约束性指标任务。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强化重点企业废水排放环境监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加快湖泊生态治理项目进度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开展船舶污染治理等,让《水污染防治法》落在实处并取得积极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