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究竟是亏损还是暴利?早在2007年,法国威利雅公司以17.1亿元高溢价收购兰州供水集团股份的事情,就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当年,业内人士的普遍看法是:“兰州水务的高价出让只是一个开始,结局还远远不能看到。”
7月初,兰州市召开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适时调整水价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各种质疑。“涨价早在威利雅公司高出数倍溢价收购兰州自来水公司时已成定局。”甘肃省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表达了他的个人观点。
近日,兰州威利雅水务集团负责人在与媒体见面时一面为企业喊亏,一面阐述了他们对水价调整的“预期”:“根据我们的成本测算,目前兰州市综合用水价格达到1.87元一吨,企业才能保本经营。”据此,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涨幅将不超过0.42元一吨。
诚然,这样的解释,显然站不住脚的。这与威利雅此前的做法矛盾:既然企业明白这是亏损经营,17.1亿元的“天价收购”如何解释?难道当年的高溢价收购,如今要用水价上涨加重老百姓负担来埋单不是?
是的,法国威利雅集团水务是全球最大的水务集团之一,据悉,近年来已经先后收购了国内20多个城市的自来水公司。有报道显示:从深圳、遵义、呼和浩特到常州、昆明、柳州……,这些城市自威利雅水务进入后,都引起当地的水价格上升,上调幅度最高达到55.6%。有关人士认为既然兰州市政府在供水公司出售中,超额获利近10亿元,那么这笔资金完全可以再修建一座同等规模的供水企业,打破威利雅公司独家经营城市水务的局面。的确“不能让兰州人怀抱黄河,还要吃高价水。”
请原谅笔者孤陋寡闻,在写这篇评论之前,根本不知道我国已经有这么多城市的国有自来水公司出卖给了法国威利雅集团?据说,而且都是“高溢价”,也可以说是“天价”卖出,赚了一大笔钱?以前我只知道城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卫生环境等企业经营权都是隶属当地人民政府的国有企业,都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国家投资兴建,基本上自负盈亏,但亏损大了,不会让这些公共事业倒闭或破产,都有国家(即当地政府财政)增资或补贴埋单。因为这些都是政府的公共事业设施,这是政府为当地民众服务的,也属于老百姓的公共福利。是老百姓作为纳税人应享受的福利回馈项目,确实不是赚钱盈利为目的的国家企业。根本不存在把这类公共福利企事业(如自来水公司等)出卖给外国集团公司来经营,而且像兰州市自来水公司卖到了这么高价于几倍的钱不知用到哪里去了?正如业内人士指出的,把“天价”多卖到的10亿元钱重新修建一座同等规模的供水企业,可以与威利雅集团公司竞争,打破威利雅公司独霸、垄断兰州市的自来水供应。让老百姓得益倒是应该出卖的初衷!
另外,各地城市自来水公司只要善于经营,贯彻节能政策,降低成本,很多这类企业是可以盈利的,因为它是独立独家企业,甚至有不少还是暴利企业。可是出卖给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不是为了赚大钱,是不会“天价收购”你中国自来水公司的,给外国公司收购垄断自来水之类民众日常必须的公共事业,让老百姓高价买外国人经营的中国水源的自来水,实在是没有道理的。
笔者以为,像兰州、常州、昆明等城市已经把自来水公司高价出卖给了法国威利雅水务集团之后,把钱仍应该用在城市公共事业上,为人民造福。至今还没有或不想出卖自来水公司的政府部门,应吸取兰州等地的教训,不要贪恋眼前一时的高价损害居民利益,奉劝贪图一时高利而再不要出卖自来水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