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万平方米河北污染渗坑、15万平方米天津污染渗坑……资料表明,过去三年全国24个省/直辖市均出现与“渗坑污染”事件。渗坑污染之间影响地下水安全,威胁人类健康,究竟在我们身边还有多少个这样的污染渗坑?
2013年,环保部门已经提出治理渗坑污染。四年以来,渗坑污染一直存在,治理又存在怎么样的难题?
而在2013年8月到2017年3月,一共1349个关于“渗坑污染”的案例里,仅有一例是由环保民间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这背后反映出新《环保法》出台后,对于民间组织,环境公益诉讼还是依然面临诸多难难题。
华北地区三处“超级污染渗坑”曝光,舆论哗然,河北廊坊市大城县的多位官员因此被问责,环保部门立即要求全国详查。
然而,华北地区超级渗坑不过是“冰山一角”。以“渗坑”+“污染”为关键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2013年8月至2017年3月,一共有1350个与“渗坑污染”相关判决,其中刑事案由1154起。
北京、天津、广东等24个省/直辖市均出现与“渗坑污染”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