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日,太原市九院沙河防洪排水沟在夕阳照耀下,显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据了解,像这样的排洪沟太原多达13条,均未能收入管网进行有效处理,而目前的排洪沟在旱季实为臭水沟。
任华杰摄

阳曲县北白水泥制造有限公司未按竣工环保验收要求在2008年9月前完成料场、煤堆封闭储存和噪音处理任务,且物料堆放侵占了农田,污染耕地。图为2009年9月1日,该公司仍在违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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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不差钱” 环保投入“羞答答”
本报讯 (记者张隽波)一尘不染的车间,绿树成阴的厂区……8月31日,“三晋环保行”记者团在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采访时,整洁漂亮的厂区环境给记者团留下十分深刻的印象。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样一个日产值上千万元的企业,却在试生产两年来,迟迟没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相关要求建设污水处理站,违反了国家环评法中的“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污水处理站选址距离居民区太近,污水本身就有气味,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也有气味,处理不好周边居民会有意见。”该公司副总经理李稚宏这样解释没有建成污水处理站的原因。据了解,自该公司进行成功改造后,企业效益一直十分可观,对于省环保厅要求的锅炉脱硫、循环冷却水回用等问题也都得到了很好落实,但对于投资数百万元建设污水处理站的问题,至今还没有明确方案。
“三晋环保行”副团长、省环境监察总队副总队长许荣民介绍说,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试生产两年都没有建设污水处理站,已经违反了《环评法》。按照规定,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企业如果没有通过竣工验收,执法部门有权要求其停产整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