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内容,此次修改更好地结合了当下的水污染和治理现状,将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支持即将展开的水污染防治行动。
这次修改水污染防治法,有四大亮点勾勒出水路线图,接下来东方园林将一一解析这四点。
河长制首次被写入水污染防治法
据东方园林统计目前,我国不少地区已经实现了三级、四级甚至是五级河长体系构建,但这是河长制首次被写入水污染防治法,确立了顶层制度地位。河长制是河湖管理工作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制被写入法律有利于强化党政领导对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的责任。
东方园林水治理专家表示,给河湖治理安个“父母官”,直接统筹各项治污工作,能够有效解决水污染治理面临的跨机构、跨区域、跨职责的问题。在面临“九龙治水”乱局之际,河长制为我国治水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与排污许可证制度双管齐下
东方园林了解到国家实行排污许可制度的相关规定也一并作出了修改。排污许可证制度旨在约束企业无偿排污行为,目前正在全面推广。值此之际,恰逢水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可谓是双管齐下,从顶层设计方面实现水污染与水治理对接。
这标志着“一证式”监管序幕正式拉开,是进一步规范工业污水排放标准的举措,也是根据水污染治理工作进度作出的政策调整,完善了法律体系。
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公开的水污染防治法修改内容中着重指出,要确保水污染物监测以及其真实性和准确性,并且禁止伪造检测数据。这就意味着,有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对数据负责。
东方园林了解到,先前环保督查在各地掀起绿色执法风暴时,就揪出了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环保部对此已经表态称,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零容忍”。
向水环境综合治理转变
修改后的水污染防治法添加了构建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要求,实行四个“统一”措施,即: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
从河长制的确立到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我国环境治理的大方向正朝着综合防治转变。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模式转变尤为明显,统筹流域治理,兼顾水生态修复,不断向水环境综合治理靠拢的主题逐渐鲜明。
水污染防治修改的内容还针对其它问题做了补充或添加,加大了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力度。其中,水环境防治向综合治理转变是一大利好。
对此,东方园林环境集团表示,作为全国唯一的、真正的水环境综合服务商,将利用最完善的产业链和独特的“三位一体” +水务综合治理理念,让污染的河流清澈而美丽,让大家再次感受“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