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物价局获悉,相关部门已把细化的《佛山市三水区调整自来水价格方案》初审意见(以下简称“初审意见”)放于网上进行公示,共有申报和补充两个方案供市民选择。据申报的调价方案,2009年1月全区平均水价调整为1.72元/立方米,供水公司计划用6年时间分三次调整水价,每两年为一个间隔期,直至2013年全区平均水价调至2.60元/立方米。补充方案中则计划第一步把全区综合平均水价由每立方米1.35元调整为1.615元。但到底采用申报方案还是补充方案,将于15日听证会后揭晓答案。
调整水价或分三步走
为改革现行“一镇一价”的管理模式,统一全区自来水价格,实现“同城、同网、同价、同服务”的目标,佛山水业三水供水有限公司提出调整自来水价格两个方案,其中选取了方案一作为申报方案。根据申报方案,调整水价拟分三步走,计划用6年时间分三次调整水价,间隔期为2年,第一次调整(2009年)依据同城同价同服务的原则,按乐平镇、白坭镇目前水价作调整,统一全区水价,平均水价为1.72元/立方米;第二次调整(2011年)按确保现金流能够还本付息的原则调整全区平均水价,平均水价为2.52元/立方米;第三次调整(2013年)按成本补偿、微薄利润的原则调整全区平均水价,平均水价为2.60元/立方米。
两镇水价或降低
之前市民反映比较笼统的补充方案也在“初审意见”中进行细化,而补充方案提出:第一步打算2009年全区综合平均水价由每立方米1.35元调整为1.615元,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1.05元调整为1.15元;经营服务用水由每立方米1.73元调整为2.20元, 调升额为0.47元。
初审意见明确,若按补充方案第一步实施,工业用水价格白坭镇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78元降为1.65元,降幅7.3%,乐平镇由原来每立方米1.725元降为1.65元,降幅4.3%,其余各镇(街道、经济区)均有不同程度的升幅。
如果按照补充方案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价由1.05元调整为1.15元,若以2005年至2007年平均每户每月用水量12.97立方米计算(按一表一户居民用水情况统计),调整后每月每户增大居民支出约1.3元,其中西南中心城区每月每户增大支出2.6元,白坭、乐平两镇每月每户减少支出分别是4.32元和2.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