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水利部水资源司在深圳组织召开了水资源论证专题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系统总结水资源论证工作实施六年来的工作经验,分析形势,明确要求,部署任务,在深入推进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2002年,水利部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确立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2002年新修订的《水法》和2006年颁布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60号)进一步确立水资源论证制度的法律地位,从业单位资质审批和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成为国务院明确的两项行政许可。
六年来,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水资源论证的制度和技术框架体系初步建立,论证工作的队伍逐步壮大,论证的领域覆盖到各行各业,论证的范围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取水许可范畴,水资源论证制度的实施,从决策源头上有力地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成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制度,成为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