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12月12日)联合发布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扩大享受增值税优惠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范围,其中包括再生水等10多类产品。
此外,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分类整合为4类,即“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即征即退”、“增值税即征即退50%”和“增值税先征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