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新闻发言人公开表示
针对污水处理费上调方案,市建委新闻发言人昨日公开表示,由于污水处理量的逐年增加,财政每年贴补几亿元,同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处理厂的维护、运营也需要相当的资金,因此,上调污水处理费实属无奈之举。
“污水处理费的涨幅是在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精细测算后推出的,且已充分考虑了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市建委新闻发言人指出,污水处理费是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规定来上调的,且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上调污水处理费有利于筹措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市政府要求,到2010年广州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要达到85%,随着污水处理量逐年提高,费用不断增大,负担越来越重。今后还要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急需通过调整收费标准来促进污水处理事业可持续发展。
该发言人还提到,上调污水处理费有利于促进节约用水。运用价格机制,控制污水排放,使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充分认识到治理污水的重要意义,达到自觉节约用水,减少排污量的目的。此外,他更强调,广州现行收费标准偏低,目前省内外很多城市收费标准均比广州市高。广州市现行收费标准为0.7元/吨,以2007年污水处理平均单位处理成本2.3729元/吨计算,污水处理财政贴补近10亿元,因此,急需调整现行收费标准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维护和运营费用。“污水处理费上调后,距离2007年污水处理的平均成本仍有很大差距”。(记者 廖颖谊 通讯员 史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