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水利厅、发改委、财政厅、卫生厅联合颁布《广东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对全省15个市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作年度考核,以确保2011年完成1645.5万人农村饮水安全。
本次考核评价实行100分制,分为优良、一般、较差三个档次。获优良等次的市,下一年度将优先安排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计划,并获增加其他农村水利建设资金的奖励;获较差等次的市,停止安排除防洪抢险、城乡防灾减灾和省人大议案资金以外的其他水利计划。(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粤水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