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张广宁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广州市中心城区雨污分流工作方案》和《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
根据省政府规定和省物价局等部门的通知要求,今年年底前,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吨。广州市现行污水处理费用偏低,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和居民自觉降低污水排放,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有关部门制订了《改革方案》,拟对全市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方案,污水处理费标准将有所提高,价格听证会将于近期召开。方案还包括污水处理费相关配套措施,对自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和主动接驳市政公共排水设施的排水户及污水排放量低于环保部门核定量的排水户适当减免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