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省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从五方面强化污染减排,对完不成减排任务地区的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实施问责。
一是加快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步伐。年底前,全省所有工业企业完善环保设施,实现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各市要对治理进度缓慢的企业下达警示通知,对已逾期仍未达标的企业下达停产治理决定。年底,省政府将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实行"零点关停"。
二是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各市要加快在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调试运行,抓紧配套管网建设,完善进出口水量和水质在线监测仪器,落实运行经费,保证已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处理水量达到设计能力的60%以上。
三是加快焦炉煤气脱硫工程建设。10月底前未完成焦炉煤气脱硫的焦炭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生产。已建成的焦炉煤气脱硫设施,要在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安装污染物连续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四是加大淘汰关停力度。争取提前完成已列入省政府环境污染末位淘汰或省经委等有关部门落后产能淘汰名录企业的淘汰任务。已关停的企业或设施,要断水、断电,拆除设施,防止死灰复燃。
五是确保减排工程有效运行。对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或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环保部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中被扣减削量的企业,各地要依法给予高限处罚并责令停产,同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闫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