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明两年,我省拟在湟水河流域建设10个污水处理厂,计划总投资8.6亿元,日处理污水15.7万吨,污水管网总长364.13公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湟水河流域水体总体水质由现在的III~V类改善或控制到III~IV类。水质经处理后,湟水将再现“湟水春涨”的动人景观。
作为全国生态重点保护地区之一的青海,也是重要的水资源高密集区,素有“中华水塔”美誉。水污染防治对节能减排、减少水污染关系重大,特别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生态立省重大战略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但是,素有西宁“母亲河”之称的湟水河流域,干流及支流流域一些企业无视环保法律法规,非法排污现象严重;有的单位和企业为逃避环保责任,治污设施时开时停。在城镇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双重甚至多重“摧残”下,湟水年“吃”污水总量达到1.4亿多吨,昔日美丽的湟水河几乎成了污水河。湟水河流域年吃污水的惊人数据和逐年加剧的水污染也引起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多年来,省上相关部门十分重视湟水河污染防治工作,并于1992年2月通过了《青海省湟水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04年4月编制下发了《湟水河污染防治规划》。目前,湟水河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防治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此,省发改委会同省环保局、国土厅、建设厅,组织海北藏族自治州、西宁市和海东地区等相关部门,对湟水河流域10个城镇的总体规划、人口基数、供水情况、排水管网覆盖及建设等摸底调查,着手编制完成了《湟水流域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根据规划,10个污水处理厂将分别建在西宁、民和、大通、海晏、湟源、互助、循化等地。
之前,省发改委于今年9月曾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支持和帮助这些地区先后完成了10个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调研报告及用地、环评、收费、产业化运营等前期工作,并已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加紧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各项目还被列入明年及后续年度的政府信用贷款重点支持范围。
这一系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逐步实施和投入运营后,湟水河流域将有望再现“湟水春涨”。(作者: 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