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对晋城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环境保护工作、水污染物总量排放和减排目标完成情况、饮用水源地保护及农村饮用水保护情况、地表水的基本情况、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行情况、工业企业水污染防治情况、水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理处罚情况等进行检查。11月6日上午,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就该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听取了晋城市政府汇报。
会上,晋城市政府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人员汇报了《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近年来,晋城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按照“治丹保沁”的防治战略,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狠抓化工行业水污染防治工作,积极开展化工工艺废水零排放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水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削减;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规范固体废物处置管理,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了水环境安全,全市地表水质明显好转。
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秦红星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结合实际推进水污染防治和水源保护,对全市水污染防治情况要进行详实的调查,明确治理思路,进行专项整改,切实有效控制水污染。各级相关部门要依照《水污染防治法》,对全市工矿企业、城镇、农村水资源进行保护和防治,巩固“一控双达标”成果,实现工业污染排放全面达标。要加快晋城市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不断改善全市的水环境质量。
本次会议是继9月18日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动员会的一次重要会议。 水资源、水环境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问题。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和责任政府的重要方式,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创建的重要手段。通过此次执法检查,真正使全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防治水污染工作引起高度重视,进而变为自觉行动,推动晋城市经济社会尽早迈入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良性运行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