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海南省大部分市县已经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
海南省大部分市县已经制定污水处理费标准
发布日期:2009/1/14 14:34:58
根据省政府下发的通知,自10月1日起,全省的市、县政府所在城镇和经济开发区都要开征污水处理费,并逐步向乡镇延伸。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大部分市县物价局的污水处理费已制订征收标准,个别市县的相关工作也在加紧进行中。今天上午,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省物价局负责人。

  按照规定,自10月1日起,海口市、三亚市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8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不低于1.1元/立方米;文昌、琼海、儋州、万宁、东方、澄迈、昌江等市县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6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9元/立方米;其他市县居民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4元/立方米,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不低于0.7元/立方米。

  省物价局负责人说,到2011年12月底前,全省各市县各类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平均不低于0.8元/立方米,总体上应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该负责人强调,省政府规定,城镇污水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截至2007年底,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已有34个开征污水处理费,居民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为0.66元/吨,其中收费标准在0.8元/吨以上的有南京、厦门、深圳、上海、北京、福州、成都、武汉、哈尔滨、天津等10个城市,收费标准在0.6-0.8元/吨的有海口、石家庄、大连等14个城市;低于0.6元/吨的有西宁、南宁等10个城市。

  记者算了一笔账:我省县城以上城镇居民家庭月均用水量约20吨。居民污水处理费调整后,海口市居民每户每月增加4元,三亚市增加7元。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生态环境部部长:杜绝污水处理标准一刀切!
广州市河长办调研荔湾区河湖长制和海绵城市
呼和浩特出台管控办法 护航海绵城市建设
重庆水务发布2025年度“提质增效强回报
天津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能力
三个维度看株洲如何建设“会呼吸的城”
《广东省河湖长制条例》出台 以法治护航河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 守
闽清推进新一轮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上海市委书记陈吉宁:以治水治林新成效更好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2024中国环博会深圳展 IE expo
6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7全球最大环保展慕尼黑IFAT中国系列子展
8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9六大主题分会聚焦水利行业热点,尽在9月4
10“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